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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卿如梦 发表于 2006-11-9 16:02

[11-09] 徐州(业余)足球联赛规程

徐州(业余)足球联赛规程



1 所有队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,一经注册报名,本赛季只能在注册球队参赛。
2   在每场比赛中,每队可报名上场运动员11名,比赛过程中可替换8名,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
      3 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(包括上衣、短裤、守门员上衣、),上场球员只能穿胶底布面的球鞋,并经裁判员认可,比赛服装颜色以赛程表为准;
      4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,不得更改、不得无号、不得重复
      
      5参赛队每队可注册运动员25人领队1人(可兼运动员)、教练员1人(可兼运动员)。最少17人

.6各参赛队注册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(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足球比赛)
             竞赛及决定名次办法
        
  一 徐州业余足球联赛实行双循环积分赛制;
  二 因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,联赛组委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
        决定名次办法
  一、徐州业余足球联赛决定名次办法:
  (一)每队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;
  (二)联赛结束,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;
  (三)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:
  1、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,名次列前;
  2、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,名次列前;
  3、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,名次列前;
  4、以附加赛的办法决定名次。
  
二、对弃权的处理:
  (一)一方球队比赛弃权,另一方球队以3:0获胜,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:0,则以当时的实际
结果为准;
  (二)双方球队比赛弃权,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,计0分;
  (三)中途退出联赛,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计3:0获胜,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:0,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(或以80%以上的其余参赛队同意的计分办法处理);
  (四)各参赛球队在比赛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(包括往返途中安全责任)自负,并不得追究赛事组织机构的任何责任
       五对破坏赛场秩序、发生暴力事件、严重干扰比赛而对球队、球员作出1罚款、取消参赛资格,直至交公安部门处理
   

联赛组委会由各队队长和领队担任。
未尽事宜另行通知

老孙 发表于 2006-11-9 18:34

我们也参加!HOHO~

TNF 发表于 2006-11-9 19:03

有吗..咱社区能组成个队包.....拉拉队这个艰巨而有艰难滴任务交给我啦....

擦声而过 发表于 2006-11-9 20:40

回复 #3 TNF 的帖子

组个足球队困难~~组个篮球队还有希望~~

TNF 发表于 2006-11-9 21:18

那人家这么有篮球咋办呢...啥时候有篮球.

老孙 发表于 2006-11-12 20:09

[quote][b]原帖由 [i]TNF[/i] 于  2006-11-9 21:18 发表[/b]
那人家这么有篮球咋办呢...啥时候有篮球. [/quote]
木有篮球咱先练着!

zuqiuzhishen 发表于 2006-11-13 18:29

在哪里有业余的比赛阿,我也要参加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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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鸟与摄影,张扬我个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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